首页
搜索 搜索

江歌妈妈自诉林某侮辱、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! 具体是怎么回事?

来源:互联网     2023-09-01 09:15:51

X 关闭


(相关资料图)

【江歌妈妈自诉林某侮辱、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!】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!

今天(31日),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、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一审法院审理查明:2016年11月3日,江某(江某莲之女)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。该案宣判后,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“独狼独语4”等,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。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、诽谤,遂以林某犯侮辱罪、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

一审法院认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,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、诽谤,公然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,依法应予以并罚。根据其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等,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、诽谤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。一审宣判后,林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

二审法院认为,一审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,依法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央视新闻客户端

以上就是关于【江歌妈妈自诉林某侮辱、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!】的相关消息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
X 关闭

备案号:豫ICP备20005723号-6

邮箱:29 59 11 57 8@qq.com

热讯美容 网 版 权 所 有 ,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
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,仅供用户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Copyright © 2021 by www.meirong.rexun.cn all rights reserved